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履行异议被驳回,异议人应当先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如果复议被驳回,再提起履行异议之诉,不能未经复议直接提起履行异议之诉。
履行异议被驳回后怎么处理

1.履行异议被驳回,异议人应当先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
2.如果复议被驳回,再提起履行异议之诉,不能未经复议直接提起履行异议之诉。
3.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履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履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受理履行异议之诉案件,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1.履行异议之诉必须在履行过程中,即在履行程序开始后、针对履行标的的强制履行程序终结前提起。
2.案外人、申请履行人提起履行异议之诉必须经过履行异议审查的前置程序,即履行法院已经作出履行异议审查的裁定,案外人或申请履行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履行异议之诉。
3.案外人、申请履行人提起履行异议之诉必须有明确的诉讼恳求,即要求停止履行或继续履行。案外人提起履行异议之诉的,可以同时提出确权的诉讼恳求;申请履行人不能同时提出对履行标的进行确权的诉讼恳求。
4.案外人、申请履行人提起履行异议之诉必须有具体的事实和理由。
5.案外人、申请履行人提起履行异议之诉的理由必须是针对履行标的的实体权利提出异议,而不是针对履行行为提出异议。

6.案外人、申请履行人提出的诉讼恳求必须与作为履行依据的生效裁判无关,即履行标的物与作为履行依据的生效裁判所确定的标的物不能是同一标的物。
7.履行异议之诉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即案外人、申请履行人应当自履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履行异议之诉。
综上,履行异议申请被驳回的,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如果被拒绝,可以提出上诉,但整个程序不能直接跳入上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