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不了解履行法官遵循的法院内部工作规定,你是没法和他们进行有效沟通的。
为大家让在履行中少走弯路,今天我给大家讲讲,我了解的法院的内部关于终本后恢复履行的规定。
首先,大家要清楚,现在大多数履行局都成立了“终本维护团队”,你的“终本”案件能不能恢复,不是由你的履行法官所能决定的,所以去找你的履行法官“闹”,根本不起作用。
以下这些恢复履行规定,才是决定你能不能恢复履行的关键。
一、必须符合恢复履行的法定事由,目前法定事由只有两个:
1、和解案件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
2、申请履行人能够查报被履行人可供履行的财产或者线索;
二、必须清楚法院审查、办理“恢复履行”的内部规定,重点如下:
1、作为想要恢复履行的你,必须向法院提供被履行人有可供履行财产线索的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为:银行账户,债权、遗产、股权、追加被履行人等。
2、收到你的申请和证据后,法院内部是由恢复履行评估小组进行评估,评估的重点是对你提供的财产线索、证据等,是否容易变现,是否便于法院履行。特别注意:评估小组成员不是原来你的履行法官,是由3名员额法官组成的。
3、评估小组认为符合恢复条件后,还不是马上就能恢复,因为法院还有个“有限”收案原则,法院会根据履行局的履行警力、车辆等客观条件,确定每月恢复履行数量,超过当月规定数量的恢复案件,就只有排队等待。
4、如果评估小组认为不具备恢复履行条件的,会告知申请履行人补正材料,如果不能补正,就会向你说明不予恢复的理由,并送达《不予恢复履行通知书》,
5、如果你对《不予恢复履行通知书》有异议的,由履行局局务会进行审查。
以上是法院内部遵循的规定,下面我还想给大家讲讲,案件终本后,恢复履行团队和原履行法官各自的工作职责:
先讲讲履行团队的工作职责:
1、负责案件终本后的原强制措施(限高、冻结、查封等)进行延续实施;
2、负责对终本后,新发现的被履行人的银行账户、现金等,在履行平台上实施冻结、扣划等措施;
3、负责对申请履行人提出的恢复履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4、负责对申请履行人要求拘传、拘留被履行人的恳求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制作相关文书后转履行局指挥中心;
5、负责对申请履行人要求办理悬赏履行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
再讲讲原履行法官的工作职责
1、负责对申请人申请查阅履行档案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
2、负责对申请履行人申请律师调查令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
以上就是我在办理履行案件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各地的法院可能有自己的规定,但大同小异),希望对你的履行案件有所帮助!
我是成都秦律,在成都为你解决履行中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