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拿到了胜诉判决书,开开心心地去法院申请强制履行,几周之后履行法官联系你,对方名下没有任何的财产,案件履行不下去了,这是常态。大部分到了履行阶段的案子,都很难轻轻松松就拿到钱,要费一些周折,有些案子花费了很大的精力,依然还是拿不到钱。
在这样的常态之下,也有拿到钱的,或者有继续往下推进的方法,讲几个例子,可以参照着做这几个方面的尝试。
一、 最常见的方式:终结本次履行程序,将其列入失信被履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然后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成功过一个案子,在腊月二十六的时候通过公安天眼抓到,人还没有送到拘留所,钱就到位了。但是现在因为疫情,抓人很难,这个方式也很难实现。
二 、履行和解,增加履行担保人 。也成功过两个案例,夫妻一方负债,负债方没有钱,非负债方是有财产的,对失信还是有所顾忌,通过中间人、法官促成和解,延长还款期限,但是由另一方作为履行担保人,为以后做准备。
三、追加被履行人: 最高院对追加履行人有专门的司法解释,主要是针对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比如说,个人独资企业负债,可以追加投资人为被履行人,一人有限公司,可以追加股东为被履行人,公司负债,未足额缴纳或者未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追加为被履行人。具体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履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四、行使债权人撤销权。 有些被履行人会将自己的财产过户到自己配偶、子女等*亲近**属名下,或者将自己的收入转给自己的*亲近**属,或者放弃自己的某些权利,恶意地负担其他的债务、给人担保等,如果有相关的证据能够证明,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内,可以撤销其损害债权的行为,把原本属于被履行人的财产回归到被履行人名下,继续往下履行。
五、 转为刑事案件,用刑事撬动履行。 难度比较大,对被履行人的情况要非常清楚,掌握被履行人的基本情况,对被履行人财产变动情况有所了解,在案件履行过程中可以考虑查询被履行人财产变动情况,比如银行账号、房产、车辆、股权等。
暂时想到这些,期待大家补充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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