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列入黑名单有什么后果 (法院履行人黑名单多久能解除)

欠钱不还,上了黑名单以后很多事情都不方便。那么要怎样才能从这黑名单中下来呢?下文进行解答!

被法院拉入黑名单后怎么查询,被法院列入黑名单是永久的吗

什么样的人会被纳入失信被履行人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履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是这样规定的:“被履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履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力暴**、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履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履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履行和解协议的。”

那么是否具备了以上条件,就一定会被纳入这个“黑名单呢?非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被履行人纳入失信被履行人名单: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

(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三)被履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履行的;

(四)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另外,“被履行人为未成年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纳入失信被履行人名单。”

上了法院黑名单的,怎样才能删除?

根据2017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履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修改版)第10条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履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履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履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履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履行程序后,通过网络履行查控系统查询被履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履行财产,且申请履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履行人中止履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履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履行的。

(来源:找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