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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动手管理办法 一、 目的 为规范设备的动手管理工作,降低设备故障率,提高生产效率,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生产设备动手环节的管理工作。 三、职责 1.设备工程师负责制定生产设备的动手手册。 2.生产负责人负责培训及监督动手人员日常的设备动手。 3.生产一线的动手人员负责生产设备的日常动手和基本的保养工作。 四、日常动手纪律 1.动手人员要达到会动手、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动手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要求,取得部门下发的上岗证后,方可上岗动手。 2.非设备指定作业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动手该设备。 3.动手人员严格按设备的动手规程动手设备和开展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设备各项运行记录。 4.设备启动前,必先按照规程进行点检,并观察上下工序和设备区域内是否有人或放置物件 5.设备在启动和运行的过程中,动手人员须严格监视周围环境,注意前后工序的衔接与配合,注意各仪表指示变化。 6. 关键岗位实行两人动手确认制,即一人动手、一人在旁监护,避免动手失误,造成重大伤害。 7.生产线或集体动手的设备,应熟练掌握开机前的联络方法和内容。 8.任何人不得随意拆掉或放宽安全保护装置。 9.任何人不得改变设备结构。 五、动手设备时的故障处理 1.在设备启动和运转的过程中,动手人员应注意观察是否存在不正常的现象。 2.在运行中发生故障,本班可以处理的,须及时处理,处理不完的,交下一班或者及时通知检修部门。 3.设备的运行部位或运转区域内的检修,必须在停机后设备处于静止状态下再进行。 4.设备运行中的故障排除,动手人员应掌握常用故障排除方法,发现故障时立即设法排除,并做好各种记录。 六、附则 1.本规定由设备管理部负责编制,解释权亦归设备管理部。 2.本规定经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履行。 |